1、“人的本質是一切社會關系的總和”這一英明論斷。自我意識和社會關系是判斷人的人格生命的出現和消失的基本標準,也是人的人格生命的兩大組成要素。
2、對人的生物學生命和人格生命有了一個基本的了解之后,我們就可以這樣去理解人的生命:人的生命是人的生物學生命發展到出現了人的人格生命時期,實現了人的生物學生命和人的人格生命這兩者的高度統一的有機實體。同時,我們也就可以這樣去表述人的概念:人是在一定的社會關系中扮演一定社會角色的有意識或自我意識的實體。
3、生命質量論(quality of life)是在認同生命神圣的基礎上,把注意力集中在對生命質量的考察,主張醫學不僅在于保存人的性命,更重要的是要努力提高、增進人的生存質量的觀念。
4、生命質量論倫理觀一個基本道德信條是:尊重人的生命,接受人的死亡。這里,尊重人的生命強調的是尊重有價值的、有質量的人的生命;同時,把接受人的死亡看成是尊重人的生命的基本內容。這是與生命神圣論的最大區別點。
5、判斷生命價值的高低或大小可從兩個方面因素考慮:
1)生命的內在價值,它是由生命的質量所決定的,它是判斷生命價值的前提和基礎
2)生命的外在價值,它是由人格生命來體現的,即某一生命對他人、對社會和人類的意義它是對生命價值做出判斷的目的和歸屬。
6、生命的內在價值與生命的外在價值并非一定呈現出正比例發展的趨勢
7、衡量一個人的生命價值大小只能從生命的生物屬性和社會屬性相統一的原則出發,依據生命價值是一個價值過程的特性去判斷。只有這樣我們的行為才不偏離道德的軌跡,我們的職業才不偏離人道主義的航線。
8、現代醫患關系的特點:
1)、醫患關系的技術化
2)、醫患關系的商業化
3)、醫患關系的民主化
4)、醫患關系的法律化
9、生物醫學最大的道德問題是臨床醫學的“失人性化”。如前所述,醫患關系的物化、分解與分離等技術化 的影響是臨床醫學失人性化的基礎,而主要表現在臨床活動的醫患交往方面。
10、建立生物醫學中的人道的醫患關系必須堅持以下一些原則:
1)確立臨床醫學人的價值原則。
2)堅持對患者全面負責
3)發揚人類共有的同情心。
一個醫生既要做能夠與病人交流情感的朋友,同時又要做超脫情感的冷靜的科學家
4)避免“科學主義”的影響
5)努力學習人文科學知識
6)提高人際關系交往能力
11、醫患權利與義務的關系
1)醫生權利與醫生義務的關系
首先,應該肯定的是醫生的義務是醫生行使其權利的前提,即醫生行使其權利是為了盡一個醫務工作者對病人和社會應盡的義務。其次,要對病人盡義務需保護醫生的權利的完整性,任何醫療之外的因素都不能干擾醫生獨立、自主地行使其權利。
2)醫生權利與病人權利的關系
首先,醫生的權利和病人醫療權利應該是一致的,而且醫生的權利服從于病人的醫療權利。其次,醫生的權利與病人的權利也可能不一致,這種不一致性是由于病人權利與醫生義務沖突時造成的。
3)醫生義務與病人權利的關系
醫生義務與病人權利在總體上講應該是一致的,病人的基本權利也就是醫生的義務。如病人享有醫療的權利,醫生有治療的義務,病人有知情同意的權利,醫生有解釋與說明的義務,病人有要求為其保守秘密的權利,醫生有不把病人隱私泄露給他人的義務等。
12、概括醫療傷害主要有以下一些種類
1)技術性傷害
2)行為性傷害
3)經濟性傷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