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對象:遺失自考畢業(yè)證書的廣東省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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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事依據:教育部關于印發(f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籍管理工作規(guī)定》的通知(教考試〔2006〕3號)。
????辦事條件:申請人已取得廣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頒發(fā)的畢業(yè)證書。
????所需材料:考生的有效身份證件(須與辦理畢業(yè)證的證件一致),以及畢業(yè)證書編號、畢業(yè)年份、畢業(yè)專業(yè)等相關信息。
????辦理程序:考生網上申請→省考辦審核→省考辦出具畢業(yè)證明書→網上顯示領取時間→考生本人現場領取畢業(yè)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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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門:廣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領取地點:廣東省教育考試院一樓來訪接待室。
????申請方式及申請時間:
申請不受時間限制??忌卿浘W址:www.stegd.edu.cn/selfec/網上辦事服務系統申請。
????交通指南:地點是廣州市中山大道西69號??沙俗罔F3號線至華師站E出口,或乘坐公交BRT至師大暨大站。
????辦理期限:20個工作日。
????收費標準及依據:不收費。
????備注:畢業(yè)證明書為重要材料,網上辦事服務系統顯示領取時間后,須考生本人憑有效身份證件現場領取(周一至周四辦公時間)。聯系電話:020-89338633(辦公時間)。























